按照我校公布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以及2019年春季招生章程规定,我校在2019年春季招生中继续参考使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流程为:
在面试正式开始之前,工作人员将隐掉考生个人信息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提供给面试专家组,在面试提问前,专家组查阅考生综评信息(不少于8分钟),并以社会责任感、综合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作为观测点给予考生全面的评价,评价结果纳入面试总成绩中。
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务必于2019年3月5日将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中学盖章)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个人自我介绍)等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