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对填报了侦查学专业的考生按照其二次志愿填报情况,结合专业对男、女比例及身体条件要求,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00%分别划定侦查学各专业(方向)男生、女生的预录取分数线;对填报了社会学类、法学类专业的考生按照其二次志愿填报情况,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00%分别划定各专业(方向)的预录取分数线。达到学校(专业)低预录取分数线的同分考生,按照自主测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比较。在预录取过程中,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愿意服从调剂的,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不予预录取。
学校按不超过公布的侦查学各专业(方向)男、女生招生计划数的50%的比例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按照不超过公布的社会学类、法学类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的50%的比例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预录取考生须于3月下旬至学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请关注学校招生网。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学校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