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博士生准考证;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
4.学位学历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6.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8.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复试内容
1、专业学术水平考核
①科研创新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科研、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
②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
2、思想品德考核
复试时对考生进行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今年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三)复试形式
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的形式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形式可为笔试或面试,也可两者相结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参加统考考生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能力面试满分200分(考生所报考导师评分占100分,其他参加复试导师评分占100分),外国语能力测试100分。
申请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总分为400分,其中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各占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外国语能力测试由各专业自行组织,或由学院委托外语学院统一组织。
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