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在2018年12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到报考院系,邮寄时请通过顺丰快递或中国邮政EMS(须保留邮寄单并实时查询邮寄结果)。在寄(送)报名材料时须在信封上注明"2019年教育博士、本人的姓名",寄送地址见"中心"联系方式。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证书的有效性进行认证,并取得认证报告)。
(5)《体格检查表》(见附件,体检日期2018年9月1日之后)。
(6)与教育及相关领域工作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从事教育领域全职工作期间的工作介绍、主要成果和特色自我评述、育人实效(800字)。
(8)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0)有两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附件)。
(11)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复印件,主持过的教育科研课题及获得的教学成果奖材料复印件等。
(12)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3)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4)《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一份(完成网上报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15)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1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综合考核、录取或入学资格。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