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报名截止日期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限招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学科教学工作经验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限招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校级领导。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科研要求:
在所报考的专业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CSSCI杂志上发表1篇文章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2篇;
(2)出版过专著或主编(排名前2);
(3)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4)获得省级以上教科研或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7、外语要求:
英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1973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CET-4≥426(或大学英语四级合格以上)。
(2)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CET-6≥426(或大学英语六级合格以上)。
(3)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4)雅思≥6分。
(5)托福≥90分。
(6)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习并获得学位。
(7)其他能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由中心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评估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