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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汉语国际教育方向)综合考核

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汉语国际教育方向)综合考核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00:03:00 解决时间:2018-11-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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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综合考核在2019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考核成绩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

录取时按照领域录取,即在同一领域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综合考核前学院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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