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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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教育) | 孝感学院 | -- | --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梧州学院 | -- | --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淮阴师范学院 | 2.5 | -- |
音乐教育(学前) | 郑州幼儿师范学校 | -- | -- |
学前音乐教育 |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三年 | -- |
音乐学--舞蹈教育 | 甘肃省电影学校 | 4 | -- |
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音乐教育领导与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