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插班生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招生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3.招考信息通过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插班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5.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19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插班生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