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新生学业奖学金的确定按照学校有关奖助学金文件要求执行。
(二)导师确定。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由学院组织填写考生承诺书。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组织导师和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所选导师必须为学校2019年上岗招生的相关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
(三)各学院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本学院的复试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及时向考生公布。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各学院须将复试结果、拟录取及不录取名单及时张贴,同时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答案来源于:2019年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9年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