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获硕士学位(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届时未获得学位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不招收提前毕业的在校硕士生。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MBA、EMBA和MPA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4、具有同等学力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截止到入学时);
(2)已被评聘为高级职称;
(3)近两年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2名)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奖励;
(4)工作单位委托培养(即报考类别为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