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研究生院、纪委、有关学院、校医院负责人组成。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审定复试录取原则与办法。
(二)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监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公室同志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各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培训复试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各招生单位同时要成立本单位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四)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口试、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等)和试题。每个复试专家组成员至少由5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1名,同时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
2019年华东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