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
(2)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3)学术成果达到我校博士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
1、各学科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科的实施细则,因学科专业的差异,不同学科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与指导教师要求可以有所差异,具体由相关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订,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实施,原则上不能低于本办法的相关要求。
2、本办法自2019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华东交通大学
2019年1月3日
华东交通大学
2019年1月3日
2019年华东交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试行办法(修订)选拔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