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符合报读三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学校(河池学院)的小学教育专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广西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报读我校五年制专科定向师范生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薄、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于7月10日-20日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其中异地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薄、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客观准确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贴好相片。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所在的毕业学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的学生于7月25日前推荐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二)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高中起点的定向师范生面试: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学校组织考生进行面试。
初中起点的定向师范生面试:由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从高等级到低等级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初选,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将面试人员名单报给我校,由我校组织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在河池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三)体检
我校将组织拟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取。体检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录取
我校按照“生源地分数(等级)”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中考成绩(总分1)或高考总分按照地域从高等级(分数)到低等级(分数)进行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中考成绩(总分1)等级相同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总分1中各科目高等级累计数量多的考生。定向县(市、区)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五年制定向师范生不做跨县(市、区)调剂。
(五)签订协议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我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六)复查备案
定向师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复查。我校携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备案手续,携初中起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到教育厅进行备案。
2019年河池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