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扩招录取工作严格按湖北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政策执行。
2.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心理测试或面试低于3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考生参加学校高职扩招(第二批)考试的计分综合成绩为准,成绩计算方式为:
⑴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政治80分,英语4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其中心理测试50分,职业常识测试100分,面试50分。合计总分400分。
⑵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四类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2。四类人员无论是否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都必须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⑶四类人员之外的中职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具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常识测试成绩计满分,但还必须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⑷所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为统一试卷,“职业适应性测试”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
6.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志愿级差。所有考生按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录取。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7.招生计划数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录取规则依次比较单项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⑴采用“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式综合计分排序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排序,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录取;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同分的,按职业常识、心理测试、面试成绩排序,职业常识成绩高的录取。
⑵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式综合计分的考生(主要指四类人员),按职业常识、心理测试、面试成绩排序,职业常识成绩高的录取。
8.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开公示招生考试信息,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考试办法、录取方案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9.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对经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发。
2019年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计划数*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录取规则依次比较单项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