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1)自取得推免生拟录取资格之日起至研究生入学报到止受过任何处分者。
(2)研究生入学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者。
(3)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2.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录取通知书将在2019年统一发放。
3.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费收取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年,按月发放;奖学金发放标准按国家、湖北省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各培养单位助学金按各单位自定标准执行。
4.监督、咨询与申诉渠道
(1)监督
①招生信息公开。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通过校园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开。
②复试过程可回查。各复试小组对复试全程进行录像(录音),录像(录音)资料交研招办备查。
③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实行逐级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程序规定,遵守招生纪律。学校推荐(接收)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④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校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同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2)咨询与申诉渠道
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27-68890020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890083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19年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和计划表
湖北中医药大学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2019年湖北中医药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