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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长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2019年湖北长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招生录取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3 01:45:00 解决时间:2019-01-0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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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录取办法

1、凡获得全省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项的退役士兵的考生,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经我校核实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优先录取。  

2、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学校于2019年4月20号前将公示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凡被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生及录取。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享受与2019年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0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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