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监督与复议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的举报和申诉,对举报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0719-8878051;0719-8891077;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9年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的监督和申诉渠道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