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类统考涉及的专业有音乐学(含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考试科目及分值分布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形式分值听写与听辨笔试50分基本乐理笔试40分音乐常识笔试20分视唱面试30分声乐演唱(含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或器乐演奏 面试,从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两项中任选一项 160分总分300分
注:①面试科目实行拉帘考试(考试时,考生与考官之间用帘幕隔开)。
②面试科目均按百分制评分,科目成绩=科目百分制成绩×科目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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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艺术类统考(音乐学类)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分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