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要求
①2019年1月8日下午,考生可凭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到相应考试地点熟悉考点。
②考生须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考试开考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因开考即统一播放音频试题内容);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③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书包、资料及规定以外物品,禁带物品须存放在“小件物品存放处”。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考场入口处接受安检,安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对。
④笔试内容全部为客观题,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只允许携带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参加考试,答案必须填涂在答题卡上的规定位置,在试卷上和答题卡非答题区域作答的视为无效。
⑤考生应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好本人准考证条形码。除此之外,不得做其它任何标记。
⑥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⑦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清点试卷和答题卡无误后,依次退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2)面试要求
①考生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并参加考试。
②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动弃考,禁止进场。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③考生进入考区前,统一接受安检,除参考证件、面试所需伴奏光盘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考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④演唱科目:所有演唱均要求背谱演唱。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考生可使用自备钢琴伴奏CD盘演唱,其它伴奏形式成绩无效,也可清唱;通俗唱法可使用伴奏CD盘演唱,也可清唱。伴奏CD盘须为标准CD音频光盘(格式为可供CD机播放的wave格式,44.1KHZ,16bit,立体声),每个伴奏CD盘仅存一首考试曲目,盘面须标明曲目名称。考生须确保其伴奏CD盘质量,并亲自签署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使用手机、U盘等介质存储伴奏。
⑤演奏科目: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所有乐器演奏均要求背谱演奏。面试考点配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雅马哈O2C型、吟飞1000E型)、定音鼓、马林巴(五组)、排鼓(五件套)、大堂鼓。考生演奏以上乐器可使用面试考点配备乐器,其它乐器请考生自带。
⑥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其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出现任何有暗示性的言语和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譬如跺脚、拍掌、打节奏等)。
⑦考生应于2019年1月8日下午察看考点,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北省音乐学类统考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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