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中职资助政策
政策项目国家免学费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校内奖助 资助对象1. 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2. 市教育局界定的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3. 城市涉农专业学生;4.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免学费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5. 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享受免学费资助(不含戏曲表演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资助,按照鄂教助〔2018〕2号文件精神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作为确定资助对象依据。1. 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2. 户籍在连片特困地区以及我省10 个比照西部政策的县(市)及神农架林区的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学生(含县镇);3. 一、二年级在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生人数按对应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扣除涉农专业学生、连片特困地区和比照西部政策地区及林区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按照鄂教助〔2018〕2 号文件精神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作为确定资助对象依据。1.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2. 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包括以下7类:1.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2.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子女;3.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人员;4.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5.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6. 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7.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免收学费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 元,按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000元)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019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中职资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