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学校拟录取的考生,于2019年11月23日早上7:30-10:30,前往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宜昌市湖堤街4号)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高考体检标准核定收取。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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