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根据报考院校要求于3月20日前持相关证件向报考院校(只能向一所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资格审查公示备案工作由考生报考院校负责。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根据报考院校要求于3月20日前持相关证件向报考院校(只能向一所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资格审查公示备案工作由考生报考院校负责。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阅卷
阅卷人员不得将答卷、阅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阅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阅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卷人员不得将答卷、阅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阅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阅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1、第二考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邮 编: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115207、87115208、87115522、87115533
网 址:www.***.cn
QQ在线咨询:、
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邮 编: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115207、87115208、87115522、87115533
网 址:www.***.cn
QQ在线咨询:、
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五类和高职单招对口旅游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招生信息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思想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