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按照排序成绩投档。
(二)具体录取规则可查阅相关院校单招简章。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同分考生排序处理: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成绩、综合职业素质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四)二志愿: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五)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向所报考的院校提出申请,具体提交免试入学材料截止时间详询所报考院校。
已通过报考学校审核并经公示通过的免试考生,如参加考试,预报考与所获免试资格无关的学校或专业,须提前与已申请免试的院校沟通,否则录取学校及专业以考生申报免试的院校备案信息为准。
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已通过报考学校审核并经公示通过的免试考生,如参加考试,预报考与所获免试资格无关的学校或专业,须提前与已申请免试的院校沟通,否则录取学校及专业以考生申报免试的院校备案信息为准。
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