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涉及的行政区划、招生考试机构、毕业学校、考区、报名点等基础信息实行审核备案制度。行政区划、考区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设置,毕业学校、报名点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设置,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须于11月5日前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业务办公系统(专网)”提交备案申请,并打印相关备案表,签字盖章后随公函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行政区划使用国标,为满足专项计划等地域区分需要可增加相应区划设置;毕业学校使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标准;报名点一般设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各考区原则上只设一个社会考生报名点。普通高校不得设立报名点。
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考区、报名点工作的管理。对报名点管理混乱、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严或在资格审核中弄虚作假;信息上报不及时,上报信息错误多,造成工作延误和不良后果;严重违反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虚假宣传,造成恶劣影响,我省将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报名点资格。
答案来源于: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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