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试目的
通过朗读指定文学作品,考察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等能力。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
2. 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文学作品一篇,要求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声音圆润、声情并茂,有感染力。限时1分钟。
2019 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即兴说话(8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