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院校须于2019年4月10日前向考生发布相关成绩及成绩复核方法,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并作出终裁定。牵头院校须在考试实施方案中制定详细的同分考生排序办法,上传成绩时根据本考试类投档规则生生排序成绩(不能出现同分),录取时根据排序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投档。
考试八类考试成绩按细分类分别管理及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