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湖北高职扩招(第一批)招生工作。
第二条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982
第五条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第六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七条 学校地址:分设南湖和汤逊湖2个校区
1.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邮编:430070)。设有:机电工程系。
2.汤逊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中洲岛(邮编:430202)。设有:水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力电子工程系、商贸管理系。
第八条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扩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扩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2019年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高职扩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