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科 目备 注3月30日(星期六)8:30-10:30文化素质 11:00-12:30专业基础英语14:30-16:30职业适应性测试
2.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设置在同一考点。按照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和便于考试协调指挥的原则,全省设置八个考区(九个考点):
第一考区 面向秦皇岛、唐山、廊坊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南戴河)戴河大街6号
乘车路线:
① 秦皇岛火车站乘34路公交车至终点海滨汽车站,转乘22路公交车到外经贸学院下车。
② 北戴河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到外经贸学院下车。
学院微信公众号: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
学院官方咨询群: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第二考区 面向石家庄、辛集生源考生,考点分别设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和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①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乘车路线:
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15路西王小区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1-68092994、85333630
②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乘车路线:
石家庄火车站33路医大一院站转56路河北化工医药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1-85110333、85110111、85110222
第三考区 面向邢台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钢铁路552号
乘车路线:
邢台火车站乘4路、19路;市内乘10路、12路、25路、26路、43路公交车到军需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9-2273053、2273675、2271766、2273679
第四考区 面向邯郸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768号
乘车路线:
邯郸火车站、汽车西站、汽车东站、高铁站乘坐8路公交车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邯郸大学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0--3162938
第五考区 面向保定、定州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东路999号
乘车路线:
保定火车站西广场乘5路、22路到三医院站下车东行约700米路北即到;保定东站乘游1路、游2路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保定客运中心下车乘坐22路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
学院官方咨询群:学院微信公众号:hbrjxy
联系电话:0312-5097796、5996063、5991269、5097708
第六考区 面向沧州、华北油田、衡水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乘车路线:
沧州火车站、客运东站:乘1路、158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客运西站乘235、236路到二医院站转1路公交车终点站。
联系电话:0317-2050897、2128538、、
第七考区 面向张家口生源考生,考点设在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胜利南路50号
乘车路线:
张家口沙岭子西站,乘坐特1、特11、特33到张家口南火车站,换乘15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张家口汽车站转乘15路,102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13-
第八考区 面向承德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高校园区
乘车路线:承德市火车站、汽车东站乘29路;市内乘9路公交车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即到。
联系电话:0314-2376888、2376882
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两科,每科150分,共计300分。
①报考统考计划考生
报考统考计划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使用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成绩,成绩采用语文、数学两科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
对应分值折算如下: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
无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项),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②报考对口计划考生
报考对口计划考生必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150分,共计300分,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含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英语,单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50分,考试时间120分。总分450分。
报考统考计划考生,专业基础考试成绩须使用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成绩,成绩采用外语学考成绩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
对应分值折算如下: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报考对口计划和无外语学考成绩的统考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如不参加,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为零。
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折算方法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对口财经类专业考试成绩÷390×450(四舍五入取整数)。不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或无相应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均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如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
4.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同分考生排序处理:
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统考考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基础、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对口考生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投档顺序按排序成绩由高到低投档。
6.录取规则以各院校招生简章中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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