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业(工种)名称:维修电工
(1) 职业定义: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2) 职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五、四级),职业编码:6-07-06-05
(3)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2. 职业(工种)名称: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1) 职业定义:使用各种仪器仪表,对家用电子产品进行检测维修的人员。
(2) 职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五、四级),职业编码:4-07-10-01
(3)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沟通与交流能力,能及时为客户排忧解难,具有修理常用家电产品能力。
3. 职业(工种)名称: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 职业定义: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具、夹具、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
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2) 职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五、四级),职业编码:4-07-10-02
(3)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