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形式。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采取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的形式进行。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应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
2.考试内容。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各有关高职院校应结合不同群体考生特点,加大对职业技能考试的研究,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科目成绩替代,没有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成绩的考生须参加高职院校单独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部分由高职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的总成绩录取。
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由高职院校组织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部分由高职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的总成绩录取。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高职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3.考试时间。根据两个阶段的报名时间,相应安排两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分别在7 月和11 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高职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试结束后,高职院校要按照事先公布的时间和方式,向考生发布考试成绩,公布成绩复核方法,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并进行成绩复核。
4.录取备案。录取工作由高职院校负责。高职院校应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第一阶段录取考生应于8 月18 日前由高职院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完成备案;第二阶段录取考生应于11 月底前由高职院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完成备案。已被前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备案。
5.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经高职院校审核通过,均可由该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具体备案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
答案来源于: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组织与录取备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