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一)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思想品德主要评价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学业水平主要评价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身心健康主要评价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艺术素养主要评价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能力;社会实践主要评价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
(二)评价管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托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进行,贯穿于学生高中阶段学习全过程。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收集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各普通高中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制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和监督机制,客观真实地常态化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三)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学生成长记录,加强对学生成长过程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等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办学特色,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高等学校采取综合评议等方式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作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1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