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管以及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察组。督察组由纪委、研究生院及培养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受理举报、安排巡视员对学院复试组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分管院长为主要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若干名,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本学院拟录取名单。
4、各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5人以上组成。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2019年湖北师范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