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音乐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音乐学专业的专业成绩要达到湖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教育专业的专业成绩要达到湖北省高职高专非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招生政策问答
2019年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音乐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如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