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是: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审定我校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录取原则与办法;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指导各学院成立复试组织管理机构、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工作细则等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具体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三)各学院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学位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
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2.组织成立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组,并指导其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3.组织好本学院的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等命题和阅卷工作;
4.负责审核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四)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组,具体负责各学位点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原则上至少由5名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外语水平较高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的教师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各学院要抓好复试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面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保证人才选拔质量。
(五)各学院成立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组成员名单、复试工作细则和复试具体安排(分组、时间、地点等)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备案,以便研招办安排复试和巡视等相关事宜。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应做好对复试中所有试题(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试题)、标准答案等国家机密材料,以及面试教师及考生分组名单等的安全保密工作。
(七)各学院认真安排复试试题的命题工作,并签订保密责任书。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只报送电子稿)交指定地点。试题印制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纪委监印,印制好的试题统一存放,由专人保管。
(八)复试时应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1。生源不足的专业,可加大接收调剂的力度,尽可能采取差额复试,严格复试环节,坚持标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方能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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