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硕师计划”是加强农村教师建设,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的重要改革;是创新教师培养模式,造就高素质骨干教师的重要举措。
2、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公费师范生),先到设岗县学校(包括县高中)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在三年服务期内,按照在职教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三年服务期滿后与当地教育部门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学习的规定执行。
公费师范生按照公费师范生协议,毕业后回签约县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六年以上;前三年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学习一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硕师计划”研究生毕业后,按照公费师范生协议,继续在原签约单位工作。公费师范生攻读“硕师计划”研究生是落实公费师范生协议的重要途径。
3、学生确定为推免“硕师计划”研究生后,按已就业对待,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并且不允许违约。今后不得再参加硕士研究生、选调生和公务员等报名和考试,不得再参加其它招聘活动,不得再签订任何就业协议。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鼓励学生与家庭所在地学校、教育局主动联系,进行自我推荐。如能达成初步意向,需提醒学校或县教育局于9月19日12:00前通过所在市教育局师教处将指标报至河北省教育厅。
各有关学院请将《2019年推免硕师计划报名人员量化排序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于9月18日15:00前交至教师教育学院(行政楼B127),同时将量化排序表在学院内公示。
联系人:宁艳艳 80789518
E-mail:nongshuopeiyang@***。
附件:相关附件
附件包括:
1:各学院拟推免硕师计划名额分配表
2:2019年推免硕师计划报名人员量化排序表
3:河北师范大学硕师计划研究生意向申请表
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18年9月11日
2019年河北师范大学“硕师计划”专项推免生的安排相关政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