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报送招生简章,并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的招生简章电子稿报省教育考试院(邮箱:pzc@***.cn)。
单招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单招计划总数,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类范围内制定高职单招分专业计划。招生计划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须使用普通高考录取时使用的密钥进行登录,以下简称单招系统)分两次上报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3月13日前,上报各院校各考试类计划总数;2019年3月15日前,上报各院校终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终招生计划由各牵头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由各招生院校对外公布。省教育考试院也将统一公布各院校招生计划和简章。
2019年河北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招考试招生简章与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