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取档案
1、往届生请在收到调档函后,将人事档案密封并加盖公章后,晚于7月15日前转至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校外应届生请晚于8月1日前将档案密封并加盖公章后转至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校内应届生将由本科毕业学院密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户口迁移(报到时提交)
户口是否迁到学校由本人自愿决定。保定市区外的同学如迁移户口,请在入学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内各项内容须真实准确,户口迁往地一栏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农业大学”。
来自本校的学生及保定市区的同学,不须办理户口迁移。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报到时提交)
1、接收党组织名称填写:
1)保定市外同学的党组织关系,要经县(市)级以上单位的党组织开至“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
2)保定市内同学的党组织关系直接开具到“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3)本校同学的党组织关系由原学院党委统一开具到“研究生学院党委”
2、接收单位名称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党委
2019年河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