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缴费凭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对于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或其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其学历信息(含姓名、毕业证书编号等)在国家规定的官方网站查询不到的同学,须提供学历认证书面报告。
3、本人户口迁移证。
户口是否迁到学校由本人自愿决定。
保定市区外的同学如迁移户口,请在入学时携带户口迁移证报到。户口迁移证内各项内容须真实准确,户口迁往地一栏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
户口在河北农业大学(保定校区)及保定市区的同学,不须办理户口迁移。
提示各位同学,在读研期间学校不变更户口内容,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4、党组织关系。
1)河北省内党员同学的党组织关系由原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转至“中共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不必开具纸质介绍信;
2)河北省外党员同学的党组织关系,须经县(市)级以上单位的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接收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于入学报到时提交,提交时需在有效期内。
5、人事档案。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须于7月13日前或入学报到时转至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入学报到时人事档案仍未转入学校者,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6、工资关系转移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须将工资关系转至我校后,方可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其他人员无须办理。
2019年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报到须携带的证件及相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