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3×30%+复试成绩×70%。
(二)录取顺序
先行录取硕博连读生,再录取统考考生。
统考生同一专业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录取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终排名。
(三)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录取的确定必须经第一导师认可,同时,导师签署《博士生培养质量保证承诺书》。
未列入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不得招生。每位导师每年招生不超过2名学生。
(四)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拟录取前各学科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复核,根据招生计划,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本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五)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各学科拟录取考生进行审核,审批确定各学科2019年拟录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并按要求予以公示。
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六)学校在有调剂或增加指标时,复试合格且因指标限制未被录取者可申请导师+考生共同申请调剂(竞争)指标,根据申请理由和培养质量承诺、导师培养条件等申请竞争,终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情况决定。
(七)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
1.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低于满分60%;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60%;
6.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2019年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