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并根据教育部、河北省相关规定、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和纪律要求。
3.根据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学科点负责人任组长,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或同一一级学科内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同一招生专业只设一个复试小组,保证该专业所有考生在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
2019年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