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②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④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⑤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⑥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请考生登录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网页自行下载查看。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请考生登录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网页自行下载查看。
4.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5.复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知识笔试。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与招生学院办公室联系。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与招生学院办公室联系。
1.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的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订协议书。
1.我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
2.网址:http://www.***.cn/templet/yjsc/index.html/
3.联系电话:0718-8437422,联系人:李老师。
各学院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注:带有★标志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他为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招生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民族社会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谭老师胡老师熊老师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经济与管理学院谭老师袁老师黄老师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与设计学院石老师王老师民族法学法学院司马老师张老师民族体育学体育学院何老师万老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张老师郭老师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新闻与传播文学与传媒学院罗老师陈老师向老师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理学院陈老师唐老师信息安全★电气工程信息工程学院孙老师沈老师应用化学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余老师段老师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林特食品加工与开发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张老师周老师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学园艺学院姚老师邓老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民族医学医学院袁老师田老师袁老师樊老师★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临床医学院
各学院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注:带有★标志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他为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招生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民族社会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谭老师胡老师熊老师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经济与管理学院谭老师袁老师黄老师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与设计学院石老师王老师民族法学法学院司马老师张老师民族体育学体育学院何老师万老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张老师郭老师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新闻与传播文学与传媒学院罗老师陈老师向老师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理学院陈老师唐老师信息安全★电气工程信息工程学院孙老师沈老师应用化学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余老师段老师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林特食品加工与开发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张老师周老师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学园艺学院姚老师邓老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民族医学医学院袁老师田老师袁老师樊老师★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临床医学院
(一)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
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
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1.5二等达到A线的调剂考生1.2三等达到B线的考生0.8
表2: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比例奖励额度(万元)一等10%1.0二等30%0.8三等40%0.6
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1.5二等达到A线的调剂考生1.2三等达到B线的考生0.8
表2: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比例奖励额度(万元)一等10%1.0二等30%0.8三等40%0.6
3.学校还设置有特殊困难补助,并提供大量“三助”岗位,用于资助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研究助理、管理助理工作。
(二)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为依据,目前我校学校收取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
学费收取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为依据,目前我校学校收取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
2019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