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定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按照生源省份艺术类、体育类投档规则投档,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明确规定的,在我校进档考生中,录取规则为:
(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若同分时,则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2)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若同分时,则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分时,则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者优先。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的75%之和,若同分时,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2019年湖北民族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