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为保证复试质量,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小时,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包括:
1、申请材料评价:依据考生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复试小组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复试成绩的重要参考。
2、学术水平考察: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工作业绩、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实施细则,于5月5日前将复试领导小组名单、学科复试小组名单及实施细则等材料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复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招生学院至少保存一年。
2019年华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