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郝桂珍任组长,主要成员包括:师涌江、马立山、刘春蕾、孙勇。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组。
(二)学科复试工作组
1.学科复试工作组由5名以上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和1名外语老师及秘书1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组成,秘书必须对每个考生的面试过程作全程纪录,并存档备查。
2.学科复试工作组向研究生部推荐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阅卷人员(每门课程推荐2名)。命题程序及保密要求执行初试自命题相关规定。
3.学科复试工作组确定考生综合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测试办法程序、评分标准和面试顺序等,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的范围、办法及评分标准需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4. 学科复试工作组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内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派专人核对考生身份真实性,保存好面试原始记录,复试工作(包括笔试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给出综合评语和分数。
5.学科复试工作组按照总成绩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调剂考生,上报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按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原则,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6.学科复试工作组工作结束后,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部: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9年拟录取硕士生综合排序汇总表》
(3)复试录影录像资料
(4)考生身份确认表,各学科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
(5)每专业可报适量备取的考生,按成绩排序,当有待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本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增加时,从备选考生中递补待录取。
2019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招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各学科写出书面报告,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