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复试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身份的核查,并填写相应表格。
第十二条 面试内容分四个部分:
综合素质考查内容(40%):
1、三分钟自述:内容自行确定。考察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2、思想道德与社会责任感:合作精神,关心社会,参加社会实践经历,担任学生干部,党员,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验证),文明礼貌。
3、专业课外其他知识技能:非本专业以外领域知识有优势或擅长。
4、身心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状况、有无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严重问题。
5、计算机基础和等级:学过的相关课程、掌握的相关技能、获得等级国家二级证书以上(验证)。
6、总体印象。
外语口语、听力及应用能力考查内容(15%):
7、外语:两分钟自我介绍,抽签回答问题。外语等级:通过四级、六级、托福、GRE等(验证)。
基础及专业知识考查内容(35%):
8、大学学习状况:提交大学期间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了解其在本科的专业排名、是否获得过奖学金、参加学科知识竞赛并获奖(获奖证书)等。
9、基础与专业知识:抽签回答问题,主要考核工程管理信息化(BIM)或工程建造与管理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课知识提问,实践技能等。
科研能力考查内容(10%)
10、科研基础与能力:通过对毕业论文或从事过的研究、开发等工作的阐述,了解其研究思路和能力;是否参加过科技创新及获奖;是否发表过论文等(核对证书、论文)。
第十三条 面试时,面试工作组成员按《面试评分表》内容评分,打分时不能互相商量或暗示。
第十四条 每位专家分别按上表分项打分后合计分数。
第十五条 面试结束后,秘书综合工作小组意见,对每位考生填写面试工作登记表,给出综合评价,组长签字交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第十六条 复试工作小组汇总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为笔试成绩(权重为60%)和面试成绩(权重为40%)之和。
第十七条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权重为60%)和复试成绩(权重为40%)之和,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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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3年 | -- |
经济管理 | 安徽电气工程学校 | 2.5 | -- |
经济管理 | 西安摄影化妆学校 | 2.5 | -- |
经济管理 | 内蒙古民族艺术学院 | -- | -- |
经济管理 | 长春市芳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2.5年 | -- |
经济管理 | 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 | -- | -- |
2019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面试内容分四个部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