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2019年学校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5个,总计划20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专业代码招生计划总数其中:学习其中:弹性学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邮政通信管理
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和不同学习形式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学校录取人数不突破总计划。
第十二条高职扩招招收学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在校和弹性学制两种,全日制在校需考生完全住读,学校提供宿舍,各项要求与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一致。弹性学制考生学校不提供宿舍,上课时间根据实际由学校统筹安排,终学习时限不超过6年。总学时数不少于2500学时。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9〕15号)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11月15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本轮高职扩招体检安排在考试后进行。参加考试生源充足时,我校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依录取规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考试生源不足时,通知所有参考人员体检。体检医院为湖北六七二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体检收费标准按体检医院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已参加了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这次体检。
第十六条此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模式。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400分。文化素质合卷2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8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同时报有多个专业的考生,排序第一的专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技校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免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该科目考试成绩计200分。
第十七条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在计划数后1名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文化素质成绩高的录取,文化素质成绩同分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录取;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式综合计分的考生,在计划数后1名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通识基础、专业知识阅读理解、技能(模拟)操作、时政知识、职业意识、心理素质和法律法规基础7类模块依次单科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的录取。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第十九条对于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的考生,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核实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成绩计满分,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11月26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12月20号考生可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学习形式收费标准1航海技术全日制在校5000元每生每年2轮机工程技术全日制在校5000元每生每年3建筑工程技术弹性学制5000元每生每年4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弹性学制5000元每生每年5邮政通信管理弹性学制5000元每生每年
学生学费不论学习时限均按照入校时收费标准缴纳三年学费。
注:1、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2、各专业实际收费按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高职扩招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学校扩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27-87564962。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
招生咨询QQ号: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
邮政编码:430079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