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鉴定。政审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下载打印,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
2.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复试时请同时携带初试准考证)
4.初试加分情况说明以及满足加分政策的合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材料提交地点:校本部第三办公楼236室)
5.科研创新能力、职(执)业能力考核申请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下载打印)和论文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材料提交地点:校本部第三办公楼236室)
答案来源于:2019年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复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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