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分为复试名单的确定、复试资格的审查、体检、笔试与面试、科研创新能力(职(执)业能力)考核、拟录取名单的确定等几个环节。各环节的相关要求与规定如下: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为线上生,即初试成绩须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我们称之为合格生源。同一专业的一志愿合格生源按初试成绩总分(加上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加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按如下原则依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1.在一志愿合格生源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中,学术学位各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200%确定复试名单,专业学位各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250%确定复试名单。
在依据上述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位数,作四舍五入处理;若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若干考生,则同时进入复试。
2.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通过调剂来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3.在确定的复试名单内,同一专业既有全日制又有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的,分别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依照①一志愿合格生源,②报考我校的校内专业之间调剂的合格生源、报考外校调剂到我校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的合格生源,③报考外校调剂到我校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的合格生源的顺序来确定,其中在各序列内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二)调剂
1.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区(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的基本原则
调剂时遵循按需调剂、全面衡量、择优选择、确保招生质量的原则。
3. 调剂的比例
调剂时,视缺额计划和调剂生源情况,对有关专业适当扩大调剂比例。
4. 几项调剂政策的说明
(1)相关专业接收考试科目代码为“396”的考生的调剂申请。
(2)英语一与英语二不再区分对待。
(3)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自命题数学不再区分对待。
(4)法律(非法学)专业只接收原报考专业为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申请。
(5)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0301)的考生,若申请调剂法律(法学)专业,须满足法律(法学)专业在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在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可接收全日制考生的调剂,全日制招生专业也可接收非全日制考生的调剂。
(三)复试资格的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的思想政治鉴定、居民身份证、学历佐证等材料,并接受审查。
(1)思想政治鉴定
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政审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下载打印。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居民身份证
要求考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
(3)考生学历佐证材料
①对非应届考生,严格审查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其本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其本年度的复试录取资格;同时,档案材料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②对于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其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和学生证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本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并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4)体检单
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或无故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院(所)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须派专人在面试现场认真核对复试考生本人、有效证件与报名库采集的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及相关专业复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招办备案。
(四)笔试与面试
复试考生,需按时参加笔试与面试。缺考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具体环节及规定如下:
(五)科研创新能力、职(执)业能力考核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答案来源于:2019年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2019年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笔试与面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