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准确或不真实,我校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311-87657198(研招办)
监督与申诉电话: 0311-87655890(监察处)
(五)以上各项内容如有变动,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项,请及时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附件1: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docx
(注:表中各专业人数为拟招收人数,终录取人数以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附件2:河北经贸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河北经贸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批表.docx
附件4:河北经贸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创新能力考核申请表.docx
附件5:河北经贸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职(执)业能力考核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