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口迁移说明:武汉市生源新生不迁入户口;武汉市外生源新生根据自愿原则,户口可迁入也可不迁入学校。
3.迁移户口的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需准备如下材料:
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电子档照片一张(30KB以内,JPG格式,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姓名”与“曾用名”不得相互颠倒。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编号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编号一致。户口迁移证的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楚,严禁私自涂改,如果填写有误,更改完后,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
4.新生户口受理日期:九月开学报到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5.户口迁往地址:湖北经济学院(或者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6.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户籍科,咨询电话:027-81973945孟老师。
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录取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